据介绍,纳入错峰生产的企业,主要包括涉VOCs排放企业和涉颗粒物排放企业两大类,涉及家具制造、制鞋、金属表面涂装、火电、造纸、陶瓷、玻璃、印染等八大行业的企业。
目前,东莞市工业特别是传统制造、加工业对大气污染物的总体贡献仍占有很大比例。特别是家具制造、制鞋企业产生的VOCs废气,火电、造纸行业使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、含硫化合物,在环境中的相互化学反应,导致PM2.5、PM10、臭氧的浓度长期处于较高水平。“对这两类企业实施错峰生产,虽然是无奈之举,但也是形势所迫。”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冬天空气干燥、温度低,更不利于污染物扩散,会出现种种不利因素。“实施错峰生产等措施,才有利于减少污染物,有效改善空气质量。”
《方案》对企业错峰生产提出了明确的指引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“分行业、分时段”错峰生产。
其中,家具制造、制鞋、金属表面涂装等重点VOCs行业的企业,每天10时至16时臭氧峰值时段,应该自觉停止VOCs排放工序的生产。
18日,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经过前期摸底和排查,目前将全市905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名单,主要涉及大岭山、东城、高埗、厚街、虎门、寮步、南城、石碣、万江、长安等10个镇街。
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还表示,东莞实施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,不搞“一刀切”,在日常工作还要注意“两步走”措施,督促企业自觉“三配合”错峰生产,真正有效削减VOCs及颗粒物排放量。
一方面,在家具制造、制鞋、橡胶与塑料、印刷、电子元件制造、人造板制造、金属表面涂装、造纸、陶瓷、玻璃、纺织印染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,将推动清洁生产审核,减少污染物排放,引导企业积极使用清洁能源,采用环保工序。另一方面,推动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,积极分批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,搭建企业能源管理中心。市经信局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技术监测,做好错峰生产监测技术支撑,引导企业有序错峰生产。
市大气办将通过督查、暗访、用能监控等方式,督促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。对摸排工作不细致、属地管理不到位、执行限停产不得力的行为,将坚决予以曝光、通报,情节严重的,由市大气办提请市政府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